浙里康养网养老咨询--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你关心的问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5-08-28 02:08:31    点击次数:0

家里有失能老人的朋友们注意啦!拱墅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以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满足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需求,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想知道消费补贴怎么申请、怎么用?哪些细节需要留意?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这份实用指南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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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补贴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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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消费补贴的申领对象是哪些人?

申请对象为常住拱墅区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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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补贴的使用标准是多少?

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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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补贴可以在哪些领域使用?

消费补贴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

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扫码查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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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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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费补贴政策可以和其他相关政策同时享受吗?

①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③省市县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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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补贴申领、使用流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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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补贴如何申领?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申领,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详见本篇公众号开头视频)

线上注册后,若“民政通”中老年人信息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若老年人信息暂无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可通过“民政通”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在完成评估、评估结果产生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受理审核老年人申请,对符合要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券。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其他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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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消费券如何使用?

通过“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照领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券类型,选择相应服务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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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消费券何时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在线上流程发起、评估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不再符合的,老年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企业)应及时通过“民政通”等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次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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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消费券使用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如何选择?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①养老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③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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